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专业建设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专业建设 戏曲表演

戏曲表演专业(750203)

一、学制:6年

二、入学条件:小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三、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面向文化艺术行业企事业单位(演艺团体),培养从事豫剧表演等工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四、课程设置:本专业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

公共基础课,前3年(初中阶段)课程设置及要求参照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 学生应达到规定的基本要求;后3年(高中阶段)课程设置包括德育课、文化课、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和公共选修课。

专业技能课包括专业核心课:腿功身形训练、乐理与视唱练耳、把子功、毯子功、中国戏曲简史等。专业(技能)课和专业选修课:了解豫剧表演特点,掌握豫剧唱念、基、武、身、把等基本技能。能表演一定数量的本剧种剧目。实习实训是专业技能课教学的重要内容,含校内外实训、顶岗实习等多种形式。

专业教学,推行工(演)学结合,努力实现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要在加强专业基础教学的同时,强化对职业岗位技能的训练,根据戏曲表演专业特点,通过教师的专业示范和个别指导,注重因材施教,通过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步增长,确保专业教学既满足职业岗位的需求,又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戏曲表演专业教学由戏曲学院实施。

DF98

版权所有: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豫ICP备14014451号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915002、6091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