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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10-07点击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活动的通知

教体卫艺函〔2022〕57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河南大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豫办〔2022〕7号),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戏曲艺术素养和审美素养,加强戏曲通识教育,研究决定举办全省首届中小学生戏曲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戏曲传经典 国粹润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2022年9月至11月,为各校开展普及性校园戏曲活动阶段;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为省级活动阶段,我厅将视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集中现场展演活动。

三、对象和分组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和中学组(含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戏曲类)、河南省中小学体育艺术“一校一品”示范学校和特色学校(戏曲类)原则上必须参加。

四、活动要求

展演活动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守正创新。既要有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现和传承,增强中小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又要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爱党爱国、志存高远、自立自强、健康向上、阳光自信、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

各地参演节目以学校为单位组队,由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名。上报的节目中必须涵盖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各学段(数量见附件1),同一个节目的参演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参演人数6-24人。

五、活动内容

展演活动内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视频报送,要求以地市为单位报送戏曲演唱视频;第二部分将在现场展演期间增设戏曲知识问答。

1.戏曲演唱。每个参演节目时间限5-12分钟。以经典剧目表演为主,鼓励根据课本剧改编的原创剧目。

2.戏曲知识问答。设客观题和主观题。问答范围可参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国家课程义务教育教科书《音乐》中的戏曲知识部分;经河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戏曲知识》专题读本等。

六、报名办法

1.各地于2022年11月28日前提交参展报名表(附件2)连同参展视频,一并以电子文档和快递形式报送至承办学校。地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河南大学明伦校区,联系人:马元珍,电话:0371-22864489,13703786829,电子文件接收邮箱:xiquzhanyan@qq.com。

2.视频文件要求采用MP4格式(编码方式为H264,分辨率1920×1080),横版,原版原声,可多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七、奖项设置

本次戏曲展演设地市优秀组织奖、小学和中学展演一、二、三等奖;戏曲知识问答一、二、三等奖;优秀戏曲社团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优秀创作奖等奖项。

八、经费安排

本届戏曲展演活动不收取参赛学校报名费用,现场展演期间的组织、评审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解决。

九、组织管理

1.严密组织,搞好保障。本届展演活动由河南省教育厅主办,河南大学、河南省戏剧家协会联合承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活动选拔推荐方案和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活动保障。

2.思想重视,深入动员。各地接通知后要深入动员,广泛发动学校参与,指派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提前筹划,及早准备。各校参演人数、展演成绩将作为检验学校开展戏曲教学成果的重要依据。

3.严肃公正,确保实效。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将优秀戏曲节目推荐到省级活动组委会。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戏曲进校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周洁,联系电话:0371-69691751。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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